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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理赔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19 1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后,被害人进行索赔需要准备的资料是:
    1、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这些资料:
    1、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理赔材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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