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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受理后会通知被害人吗

刑事辩护 2023-05-20 20: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的受理的情形有: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刑事案件立案后给受害人立案通知书。
    刑事案件就是人民法院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案件是否立案需要经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审查。上诉机关经过依法审查后,认为需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应当经过受理,立案等程序,无论是受理还是立案,都应当通知被害人应当给被害人送达立案通知书法律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后给受害人立案通知书。刑事案件就是人民法院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案件是否立案需要经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审查。上诉机关经过依法审查后,认为需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应当经过受理,立案等程序,无论是受理还是立案,都应当通知被害人应当给被害人送达立案通知书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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