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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与债权转让纠纷区别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5-21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受让人因债权转让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例如债务人不认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纠纷;债权人与受让人就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纠纷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受让人因债权转让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例如债务人不认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纠纷;债权人与受让人就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纠纷等。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合同纠纷属于债权债务纠纷范围内。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其实是债权人在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的纠纷,且债权和债务是不能单独的存在的。而债权债务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侵权行为一般是分为两类,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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