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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分配

起诉离婚 2023-05-21 1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离婚债务的分配为:
    1、夫妻个人债务个人自己偿还,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夫妻共同债务想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3、共同财产无法清偿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当事人先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起诉离婚时共同债务分配方式如下:
    1、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一致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
    3、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起诉离婚时共同债务分配方式如下:
    1、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一致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
    3、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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