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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是在看守所还是派出所

行政处罚 2023-05-21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治安拘留是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刑事拘留是羁押在看守所,派出所是不能执行拘留的。拘留权属于公安机关,不属于警察个人。拘留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严格控制。办案警察和派出所没有拘留权。只有县级以上公安局才有拘留权。《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证上要有公安局的公章和公安局负责人(公安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的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十周岁以上的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法律分析: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应当出示居拘留证,并且拘留之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至看守所羁押,因此刑事拘留是将被拘留人关在看守所,看守所是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为单位而设置,由本级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对被拘留人的警戒和押解则是由武警来担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法律分析:根据拘留性质的不同,拘留的执行地点有看守所或者拘留所两种,但是都不会在派出所,因为派出所不是羁押机关。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类别,但为了保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根据法律规定须在特定的拘留场所执行,不得随意指定地点或更换地点执行,包括派出所也不能执行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使用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最高不超过15日,同时会附上500元以内的罚款。行政拘留的地点在拘留所。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针对有犯罪嫌疑的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地点在看守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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