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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 2023-05-21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当做遗产来继承的有:
    1、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
    2、该财产属于违法所得的;
    3、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当做遗产来继承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下列主体不能继承遗产:
    1、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或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的,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除外;
    2、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下列人员不能继承遗产: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2、继承人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管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要满足的条件:一是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二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三是未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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