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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法律认可吗

协议离婚 2023-05-22 09: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法律是承认的。协议离婚只要是双方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经过合法程序,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后,它的法律效力就产生了,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协议离婚有一个前提条件,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方式:若认定,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而定的,且协议内容、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协议在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后生效,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若不满足前述条件之一,则该离婚协议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方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双方均领取离婚证的,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书面协议,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要看协议内容,是否办理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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