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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统筹就是大病二次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5-22 16: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大病二次报销比例每个地区不一样。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 其实,各地规定的大病报销的二次报销的起付线是不同的,各地标准不一样,全国并不统一。
    以北京为例,2021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30404元,城镇职工大病报销的起付线39525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1.3倍。
    也就是,如果参保人员在一次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扣除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金额后,还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就能进行大病报销二次报销
    至于二次报销能报销多少钱,关键是看报销比例,这个报销比例各地也是不尽一致的。
    比如根据北京医保局公布的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的通知》,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报销6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报销70%,上不封顶。有一些参保人员反映自己并没有享受二次报销,究其原因,是因为自己自付的费用没有达到二次报销的起付线,所以,自然没有二次报销。需要注意的是,你自付的费用是在进行一次报销后的金额,而不是整体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一般是一个年度结算一次。由系统自动支付,参保人员无需申报。也就是说你达标了,就能自动二次报销,这样也省去很多报销的事务性负担。领取二次补助时,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 法律分析:“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由公民所在单位予以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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