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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继承遗嘱需要通过公证才能生效吗

遗产继承 2023-05-23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继承不一定要公证。遗嘱是当事人申请,公证机关才会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法定公证的内容。我国的遗嘱继承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六种形式。因此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继承的一种形式,遗嘱继承不一定要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遗嘱要公证才有效的说法不正确,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有效。即遗嘱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基于自愿,依法订立的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自继承开始后生效,与是否进行公证无关。但设立公证遗嘱的,必须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生效,遗嘱只要是属于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被继承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就会生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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