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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必须工程所在地银行交吗

讨薪 2023-05-23 21: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是在工程所在地开农民工专用账户。

  • 这个保证金是由施工方交纳的。国家只是规定需要交纳农民工的保证金,但是交纳比例每个地区都略微不同,具体数目由各地的政府决定。下面是新疆地区关于农民工的保证金交纳比例的规定,各地都有陆续出台相关规定。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由施工单位交。
    法律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 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 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 农民工的工资保证金是由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来负责缴纳的。保证金缴纳前,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会负责通知缴纳金额。
    法律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民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工资保证金,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帐户或挪为他用。在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资金。
  • 一般都是由施工单位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法律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比例向民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存入的专项资金,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减、免、缓缴工资保证金,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帐户或挪为他用。在企业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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