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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鉴定标准有几个等级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3 1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轻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1、轻伤鉴定标准如下:
    (1)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2)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轻伤鉴定程序是怎么进行的
    1、委托单位办案人持伤情鉴定委托书、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与被鉴定人一同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首次伤情鉴定;
    2、鉴定的受理、首次鉴定;
    3、补充鉴定;
    4、办案人、案件的当事人须在接到首次或补充鉴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书面申请。
  •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在我国的法律上,受伤是有分等级的,轻微伤属于民事侵权的一种,在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那么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1
    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鉴定标准为:
    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2、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五条
    5.1.3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2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未达到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一)、头颈部损伤
    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头皮创。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伤。
    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
    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1、耳廓创在lcm以上;耳廓缺损。
    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4、涎腺其导管损伤。
    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
    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二)、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1、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2、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5、外伤后血尿。
    6、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7、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8、阴囊、(阴)茎挫伤。
    9、脊柱韧带损伤。
    10、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三)、四肢损伤
    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2、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4、手、足骨骨折。
    5、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四)、其他损伤
    1、烧烫伤
    (1)、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2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m2以上;深二度烧伤。
    (2)、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3)、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2cm2。
    (4)、烫伤达真皮层。
    2、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
    3、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4、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参照相应条款。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3
    一、司法鉴定轻微伤赔偿标准
    没有统一标准。轻微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二、轻微伤的含义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轻微伤的下限和上限。
    上限为轻伤二级的下限,下限为构成轻微伤的最低门槛标准,凡是达到轻微伤下限而未达到轻伤二级下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凡是未达到轻微伤下限的损伤其程度均不构成轻微伤或者称为皮肉痛苦。
    三、司法鉴定轻微伤的量刑标准
    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轻微伤主要是根据司法鉴定轻微伤的结果和实际的情节情况量刑的,不同的情节罚于不同的拘留日期和罚款金额,一般都是公安机关立案追究责任,受害人自己也可以到法院提出自诉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无论是重伤还是轻微伤,只要触犯了法律伤害了他人,都都受到不同的惩治。
  • 轻伤的鉴定标准:如果某一损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则可鉴定为轻伤。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2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4.1.2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4.1.3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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