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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5-25 0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
    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事后失去法律依据,被确认为造成别人损失的利益。无因管理:无法律或约定义务,为避免损失,主动管理别人事务或为别人提供服务;管理别人事务的人是管理者;管理事务的人是自己;
    2、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
    3、管理别人利益是否意味着建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不当得利属于事件。无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都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建立;
    4、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依据的利益,无因管理是我获得利益的法律依据,因此在法律适用中,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可以从两者的特征分析即可: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无因管理有三个法律特征: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法律规定无因管理形成债的关系,是为了鼓励助人为乐的行为,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人利益的损害。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而无因管理有三个法律特征: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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