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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需准备的材料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 2023-05-25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1)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的复印件;(2)起诉状;(3)婚后夫妻感情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的证据;(4)明确诉讼请求、财产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起诉证据应该收集以下材料:1、双方是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是自己认识的还是相亲介绍的,证明感情基础是否深厚;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1、离婚起诉状正、副本;2、原被告双方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3、能证明原告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4、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6、夫妻共有财产、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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