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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 2023-05-25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如下: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一、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
    1、肇事逃逸处罚标准如下: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构成肇事逃逸的条件是什么
    1、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交通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 一、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1、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如下: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逃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
    逃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1、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2、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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