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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保修卡和说明书的商品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3-05-26 15: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修期内维保范围的问题承担解决,其他付费解决。
    看产品在交易的时候是否有明确的保修协议,有的则按保修协议解决,协议内问题帮助解决,协议外的不承担责任,但可给予适当建议。
    产品质量问题是指产品不适用和产品不安全,前者是由产品的瑕疵而形成的,后者是由于产品有缺陷而形成,我国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保价物品丢失或者损毁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资费的三倍。
    2、如果是未保价的贵重物品丢失的,可以要求快递公司原价赔偿。如果快递公司没有对其中的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的,客户可以主张该免责条款无效,而且不适用最高不超过资费三倍的限制。
    如果未报价的贵重物品,客户是可以依法要求快递公司原价赔偿。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最高可以要求索赔商品原价的10倍赔偿;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那么还需要赔偿人员,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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