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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麻烦您了 我与老公在1999年相恋,到07年老公父母才同意登记结婚,婚前老公家购买楼房一套,婚后取得产权证书,期间房屋装修也在婚后进行。 今年4月我生有男婴一名,由于与婆婆闹矛盾老公执意要离婚,我也同意了。 请问:1)房产可算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在分娩后一年内离婚,儿子是否肯定判给女方抚养。 3)孩子的抚养费我老公应该给多少呢?

离婚 2009-07-29 22: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屋系个人婚前财产;分娩后一年内离婚,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抚养费原则应承担必要费用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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