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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伤后,出院后,工作岗位调动,从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前劳动合同作废了。如果不干了,可以拿到补偿金嘛

劳动纠纷 2023-05-27 16: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的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例如劳动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并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可以依法索取工伤赔偿,如果在此期间依法单方面与单位解约的,还可以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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