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现在已经一个月了,保险公司不给修车,我该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23-05-27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有两种处理方案:
    1.如果是保险公司推荐或者是指定的维修厂,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联系维修厂处理。
    2.是自己联系的维修厂,可以和维修厂沟通,维修不满意需要重新对车辆维修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 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可以先修车再理赔,但最好是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协商处理。
    如果出险时间至联系保险公司超过48小时的,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所以先理赔再修车是更好的处理方式。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法律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 走保险修车修的不满意,可以投诉保险公司。
    车出险之后应在48小时内拨打投保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投保公司受理后专人勘察核实之后,到保险公司认可的修理车修车,保险公司会把修车费用给打到修车的汽修厂里。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法律依据:《领取赔款授权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庆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