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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法人是丈夫,妻子有权分割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5-29 0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公司财产,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公司的财产,其分割方式为:
    1、若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就按照普通财产进行分割。
    2、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的财产,财产分割时涉及股东或合伙人的变化时,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

  • 首先要区分公司和个人财产。离婚时要分割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不是公司法人但是作为公司股东享有股权权益,有公司分红等收益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有权主张分割。同时还需要考律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认缴还是实缴,还有就是公司系婚前成立还是婚后成立,都会影响分割方案以及是否能分割的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七十五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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