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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合作医疗生效日前五天住院,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5-29 07: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需要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时限如下:
    1、患者在市内就诊,3日内直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费用急诊是十日。
    2、转市外的住院费用,在1个月内将上述材料交本乡镇卫生院经办人员办理结报手续法律依据:《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二 组织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二)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增加编制。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根据需要在乡(镇)可设立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管理。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 法律分析:可以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时限如下:1、患者在市内就诊,3日内直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费用急诊是十日。2、转市外的住院费用,在1个月内将上述材料交本乡镇卫生院经办人员办理结报手续(在外地住院,有的地方是6个月以内,不能跨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农村合作医疗并没有限制天数,住院几天都可以,可以报销,但是一定要超过住院门槛费才可以进行报销,否则的话就不合适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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