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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鞋时,卖方因鞋盒损坏而拒绝退款

消费者维权 2023-05-29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在遇到退款问题时,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 法律分析:退货但是鞋盒扔了,需要跟卖家协商,退换货一般是再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才成立,如果卖家不同意退货,或者不全额退款是会得到支持,扔了鞋盒退货不一定能退成。鞋子没有了鞋盒,并不属于商品‘不完好’范畴,因此作为无意中扔了鞋盒的买家,仍可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但要按实赔偿卖家的相关损失。但如果卖家事先告知买家鞋盒的重要性,而买家仍将鞋盒丢失,便不再享有《消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法律分析:如果鞋盒是物流运输过程中被压坏的,那就和没有关系,但如果是自己领取之后又损坏了,那可就退不了了。就算对方承诺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但也要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如果鞋盒子坏了,肯定会影响到商品的二次销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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