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两次工伤能不能赔偿两次?

工伤索赔 2023-05-29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两次受伤,经工伤认定都为工伤的,可以索赔两次,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只能按最高伤残级别计算;在两个用人单位分别因工负伤,经认定为工伤的,当然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两次工伤赔偿标准根据最新的伤残等级而定。法律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主要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等。具体赔偿金额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生活水平而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 两次工伤按照其在同一个用人单位所发生的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进行赔偿。工伤的赔偿包括造成一般的伤害没有达到残疾的赔偿,有医疗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去其他地方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此外一次性伤残和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根据两次中最高的伤残级别发的。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条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第十一条 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在停止支付待遇的情形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