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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六个多月后还能申请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05-30 06: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去相关部门询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非凡保护。
  • 法律分析:无法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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