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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婚内购房时女方父母借十万元(女方父母以现金方式通过银行柜台打给男方账户) ,购房后六个月左右离婚(2019年),离婚时父母不知道,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载明,女方父母补贴房款(购房期间,女方父母以现金方式交给女方5万元)由女方负责,房子汽车都归男方,女方净身出户(离婚时,女方迫于男方的家暴行为及莫名的脾气性格,而急于离婚所致),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父母可以要回她付出的15万元吗?谢谢!

起诉离婚 2023-05-30 16: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离婚父母付首付款是否能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无法要回; 2、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一般可以要回,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是出借的款项10万,应该是可以要求他们返还的。另外5万元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予,一般是不能要回的。
  • 你好,你这个情况很难要回这个出借款项
  • 您好,这个需要详细了解情况,
  • 需要通过诉讼确认该笔款项的性质,属于共同债务这个不能全部要回,尽快起诉。
  • 如15万系借款,女方父母可起诉双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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