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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周律师,麻烦问一下公司总部在成都,在南京办事处到期撤销,公司让员工到外市或跨省上班,员工不同意,公司4月少发工资,因此员工走劳动仲裁,现公司抢先一步走劳动仲裁,这样员工必须到成都应诉,员工怎样维护自己权益呢

劳动仲裁 2023-06-04 1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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