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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5-31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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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分情况来进行对待。如果但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上述措施都执行完毕,财产仍无法执行,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财产可执行,可随时恢复执行。拒绝不执行法院判决,债务人借钱不还,在债权人是通过法院诉讼拿到了判决书后,债务人还是躲避还钱。因此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院在次的事情强制性执行。而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根据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前提下是需要有充足有财产不还钱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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