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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人为故意污染饮用水源

环境污染 2023-05-31 18: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从归责原则分析,我国环境侵权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即不要求侵权人主观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因此,排污符合国家标准,不能成为民事责任免责的事由,但可以作为行政责任的免责事由。

  • 如果故意浪费了饮用水 可以找环保部门进行举报 应当尽量的节约用水 而不应该去浪费 这是可耻的行为
  • 法律分析:可以向社区或者派出所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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