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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是2005年结的婚,我们的住房是丈夫婚前付的首付,我们婚后一起还贷款,还有十年未还清,现丈夫死亡,我和丈夫有一个女孩,丈夫的妈妈还在世,现他妈妈说要与我打官司,说是丈夫的婚前财产。请问这房产该如何分配?

调解 2012-04-24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分割的,你描述的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你好,该房屋应该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对另一半,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你、你的女孩、丈夫的母亲三人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那你丈夫的遗产在你们三人之间各占三分之一,因该房按揭贷款还未还清,所以房屋还不具有完全产权,在法定继承时,对剩余的按揭贷款也应一并处理,原则上也是平均主义。需要委托律师可联系。
  • 你好!该财产属于遗产,由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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