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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备案已经批准,但由于各种原因又去了其他医院,能否再次备案

其他 2023-06-01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异地备案有效期多久
    1、异地备案有效期如下:
    (1)老人或者外乡人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异地就医备案则没有有效期,长期有效,只要当事人没有再去将备案撤销;
    (2)因为生病需要异地就医的,则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到12个月之间,备案后,在定点的医院住院可以享受和当地一样的报销结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异地就医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
    3、转诊转院确定表;
    4、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的病历、入院证明等。

  • 异地备案有效期如下:
    1、老人或者外乡人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异地就医备案则没有有效期,长期有效,只要当事人没有再去将备案撤销;
    2、因为生病需要异地就医的,则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到12个月之间,备案后,在定点的医院住院可以享受和当地一样的报销结算。
    异地就医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如: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
    3、转诊转院确定表;
    4、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的病历、入院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这需要看两次就医的间隔时间,一年以内不需要再次备案。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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