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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继承房地产,公证处想要我祖母和祖父的死亡证明。但是他们的档案没有当地警察局,我们家是农民,没有单位可以颁发这个证书 我该怎么办?请教我

遗产继承 2023-06-01 0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遗产公证应当办理下列手续:1、 填写公证申请表;2、 提交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应当亲自向公证机关提交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放弃继承的,由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或者向居住地公证机关提交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原件;3、死亡户口注销表原件由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4、遗产为房屋的,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5、亲属关系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组成。 公证审查材料及公证申请表所有证明材料齐全后,可将证明材料及相关申请表交由承诺公证人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投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保全证据;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需到当地公证处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 。需要的材料有:死者的 死亡证明 (派出所或医院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各申请人的 身份证 、 房屋产权证 。办理完公证后拿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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