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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让我帮工人到工地工作,然后工人摔倒了。是否有我的责任?

工伤索赔 2023-06-01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分析具体情况判断
  • 员工在上班路上本人摔倒造成骨折的,不属于工伤,如交通工具造成的按照工伤办理。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原因的,自己摔倒的不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员可以按照意外伤害,由自身的意外保险进行赔偿自身的损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有没有责任要看你的角色。你要是促使他摔倒或造成他摔倒的人你就有责任。你要是雇主他又有人证明或有证据证明。比如工资条,工资卡,即使没有签劳务合同你也有责任。因为,在上班路上摔倒按法律依据:《劳动法》规定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厂方要承担工伤工资和医药费的。这也是一种责任。如果,他没有开过工资,又没有人能证明是在上班的路上摔伤。没有法律支撑雇主是没有责任的。当然,处于人道,雇主愿意担当,这也是一种责任。社会责任。不知你是什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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