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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卖掉一套房子,一个买主想买,给了我5000元定金,后来我又不打算卖掉这套房子,请问这5000元该不该赔偿?

房屋买卖 2023-06-01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看合同怎么约定
  •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在一定的情形下,房屋买卖定金可以退还,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销售方要退还定金和购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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