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想问问自己家门口的地方,我想围起来,但是我家旁边的人不同意,就起诉了我?这样怎么处理?

业主维权 2023-06-01 1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后,如果对方是自然人则在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和开庭;如果对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在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和开庭;如果对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也是在对方的住所地起诉和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起诉别人的方式如下:
    1、收集好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
    2、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与相关证据材料;
    3、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4、法院开庭审理,依据事实与证据,作出裁判。
    起诉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