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家人今年1月份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1)已被认定为工伤,但在治疗期间单位只是先预发几百元生活,说是等到工伤报销后要扣回预发的钱。(2)对方全责。对方的车是出租车公司的,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已垫付1万元医药费,(3)确诊为:1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2左腓骨小头粉碎性骨折。已做复位内固定+宽骨取骨术+植骨术手术。第一次治疗已用了3万多,一年后做内固定取出。我想问:1如何保证诉讼时效?---如果一年以后取出钢板再索赔,诉讼时效已过。2: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医疗费问题---用医药费发票复印件(盖有医院公章)能否在工伤这边报医药费(能否得到两分医疗费)?3:现在还在康复中,还在持续误工中,如果现在提起诉讼或找对方要现在已产生的误工等费用,下次诉讼还可以提出赔偿后续的误工费吗?4:还想在原公司上班所以不想得罪公司,工伤这边应该怎样处理?5:律师费问题---律师费还有诉讼费可以要求对方出吗?(4)自己去做的鉴定法院会认可吗?生命无价--健康无价--我想得到最大的维权!

其他 2012-04-26 2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双倍,即分别向不同的对象起诉! 具体不明白的可以电话或到办公室来咨询!
  • 1、一年以后取出钢板再索赔,诉讼时效不过的;2、能得到两分医疗费;3、有2段误工费;4、正常工伤索赔即可;5、律师谁请谁出。6、自己委托鉴定,没有问题的,法院会支持。需要帮助欢迎来电联系。
  • 一定双赔,但是直接费不双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