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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商量一下8月份发的7月份工资,个人所得税申报应该在7月份申报还是8月份申报?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6-03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每月申报的个税,是上一个月实际发放的所有收入合计计算出的个税。个税的计算有一个原则,即发放了才计税,不发放不计税
    比如:9月份申报的为8月份所发各项收入的个税,而8月初发的是7月的工资,所以实际上申报的是7月份的工资。
    当然个税明细申报系统默认的税款所属期是8月,这个无妨,你自己记得工资所属期实际上是7月就可以了。
    月初发上月工资的行为很多单位都有,这么做会造成税款所属期和收入所属期错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 个税申报是根据合同签的时间。
    个税申报是根据员工合同上面的入职日期。
    个人所得税按收付实现制确认,8月份发的工资在9月份申报,属期是8月份。

  • 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按单位的应发工资申报。
    依据现行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
    例如,某单位2018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法,就是有关个人的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在我国,个人年度收入超过一定的限额时,必须进行个税申报。
    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1、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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