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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单位上班两年了,现在想辞职,但是跟单位的合同还没有到期。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离职工资结算的,有补偿吗?谢谢!

其他 2009-07-30 10: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主动辞职,没有其它经济补偿的。除非在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前提下,并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的什么时候辞职就什么时候结算工资,不过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有一个固定的发工资时间,如果还没到九按公司规定到下个月才可以领取。你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单位同意就可以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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