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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在债务形成后将房屋赠与子女,5年以上,能否申请撤销权

遗产继承 2023-06-03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具体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赠与房产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2.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法律分析: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2、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3、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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