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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继承丈夫的财产后,需要什么税才能出售?

遗产继承 2023-06-03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需要如下税费:
    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价及受赠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税率为20%;
    2、营业税;
    3、契税。一般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4、其他税费。法律依据:2021年9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继承的房产出售要个税。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夫妻名下没有房子,5年后不需要缴纳产权。根据规定,如果个人原房产是通过赠与继承取得的,则需要缴纳成交的20%个人所得税,如果继续继承或赠与,则无需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意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当事人在继承房产后出售的,需要交税,再次出售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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