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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婚经常回到前妻家,我该怎么办?能起诉吗?孩子能回到我身边吗?

起诉离婚 2023-06-03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能不能挽回要看对方起诉的真实目的,以及双方的感情是否还有继续婚姻的余地。
    既然已经起诉了,建议委托当地的律师代理诉讼,能协商的尽量还是协商解决。
  • 需要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交比对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通常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稳定性、经济状况等情况进行衡量,做出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判决。另外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意愿,孩子的意愿也是法官做出判决的重要的参考意见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有孩子起诉离婚流程:
    原告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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