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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该怎么办?

公司成立 2023-06-03 18: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如下:
    1、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材料;
    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流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5、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如下法定程序:第一步,核准公司名称。第二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注册资料。第三步,由公司登记机关审核,第四步,予以登记,发给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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