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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交了七年社会保险:家乡交了失地保险:4万多元:现在退休年龄:能合并吗?

其他 2023-06-03 1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同的公司买的社保可以合并。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等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社保和失地保交了之后是不能退的,但是可以合并。
    合并后的养老金会有大幅度的提高,合并的条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15年,可以合并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标准领取养老金。
    农村失地保险特指被征地农业户籍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各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所雇佣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也可以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轨。也就是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征地农民只要补足缴费额,就可以像职工一样享受退休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合并,挑选认为比较合适的一方,把另一方的合并过去,或者继续交纳,或者等待退休。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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