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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士给小三的钱过去几年能拿回来吗?

婚外情 2023-06-04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追回给小三的钱有追诉期,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主张。因小三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取得财物,已严重侵害了财产共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给小三的钱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但是有前提条件,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财产送给小三的,可以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给小三的钱可以追回。具体如下: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赠与别人,侵犯夫妻财产权益,可以起诉撤销赠与。在返还财产的范围内,应综合考虑第三方的主观善恶;
    2、如果第三方在不知情人已有配偶的情况下接受财产,其主观性是善意的,只承担现有利益的返还义务,不存在的利益不能返还,即善意的第三方不需要返还已消耗的接受财产,只能返还现有的接受财产;
    3、如果第三方知道别人有配偶并与别人沟通并获得财产,主观上是恶意的,那么还应该承担所得利益的返还义务,即如果接受的财产不存在,第三方的返还义务是不可避免的;
    4、如果第三方在接受财产时不知道,以后知道,可以根据知道的时间来界定,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恶意发生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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