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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娘家房子拆了,女儿出嫁了没有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4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其一,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有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那么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其二,不动产以登记为主,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购房合同是在你方婚前签订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此房屋为个人婚前财产,则不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产部门则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结婚之后所共有的财产,而娘家拆迁分的房子是夫妻婚前就已经存在的财产,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很多人存在一个这样的误区,只要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概念是错误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家拆迁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在你们结婚之前,那个房子都已经有了,只是婚前的财产的一个转化形式而已,但如果补偿的不仅仅是按照之前的房子能补偿,而且还按照人头有补偿的话,那这个人头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应该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其实现在很多人都会在结婚之前做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我觉得这是对双方的一种保障吧,明确了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之后也不会涉及太多的财产纠纷,像这种情况完全没必要去争,这是女方在婚前就有的房子,所以这个房子拆迁之后分得的房屋也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男方也没必要去争夺这一部分的钱,最后两口子相处还是应该心平气和,不要计较太多。

  •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娘家房子拆迁,出嫁女儿有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嫁女户口还在娘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享有与本村村民同等待遇,征地补偿、安置待遇。所以娘家房子拆迁,出嫁女儿有分。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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