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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涉嫌强奸案,被公安机关拘留10天,因证据不足被取保侯审,如何撤销案件?

暴力犯罪 2023-06-04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奸已属于刑事案件了,被捕后在补充侦查阶段是不可能撤案的,就算当事人想撤撤的话,那么刑事案件也不是当事人说撤就能撤掉的。关键还是看案件的性质,如果不是刑事案件就可以撤销,如果是刑事案件就不是当事人所能控制的了的了 。
  • 若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之后,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以撤案:
    1、经侦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3、其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报警强奸协商后一般是不可以撤案的,因为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必须要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情形的,才可以决定撤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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