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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转让登记与转让登记有何不同?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4 18: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只是单纯地转让而没有过户,只是实际占有了车辆。如果该车又过户给了第三人进行过户登记,转让不能对抗登记的效力,也就是说该车是所有权是登记的第三人
  • 机动车转移登记和转让登记的区别如下:
    1、目标不同,车辆转移是指从一个城市的车管所转出到另一个城市的车管所入户,转移包括转出、转入两个步骤,车辆转让是把车辆的所有权从一个人的名字下面转到另一个人的名字下面;
    2、相关人员不同,办理车辆转移只需车辆所有人带齐证件到场即可,办理车辆转让需要车辆转让人和被转让人带齐证件到场办理;
    3、涉及到的范围不同,车辆转移没有涉及到买卖,车辆转让是车辆交易的整个过程,包含交付款项和过户,过户可以是亲朋好友间的相互赠与,也可以是买卖交易的形式;
    4、办理方式不同,车辆转移需在车辆交付的当天起,在30天内办理转移登记,过户是车辆转让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进行过户操作,车辆的所有人是不变的,被过户人只是实际上拥有了车辆。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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