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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生产的食品包装生产日期提前一天,会受到什么处罚

产品质量 2023-06-05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 提前打生产日期违反食品安全法。这属于生产日期不符,弄虚作假,食品没有出现问题还是会受到轻一点的外罚,如果问题严重,就要吊销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稍带民事赔偿的。 如果发现食品生产日期不符,可以去卖方处维权,不予退货或者不予赔偿的话,可以到当地工商局进行投诉,进行维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产品标识,并保证其产品或者其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假造生产日期,属于欺诈行为。国家标准GB7718明确规定,生产日期是包装生成的日期,不得提前也不得延后。如果在仓库的话,不得发货,需重新打印日期,已经销售的话请赶快召回,或者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食品举报需要什么证据
    发现含有超量添加剂或者含有未被许可使用的添加剂的食品包装等。不安全食品的提供者,包括生产厂家、销售商家、餐饮服务企业,而按食品外包装上印制的厂家名称、商家提供的购物小票、发票附明细、悬挂在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等就可以证明不安全食品的提供者。建议消费者在进行餐饮消费时务必索要发票或收据,应保留好有关证据。

  • 法律分析:生产日期提前是违法的。属于伪造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也可能会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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