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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跟粉碎性骨折,能评残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5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表述,要看是因为工作受伤、还是因为交通事故受伤、还是因为打架致伤,不同的情形伤残程度的评级标准是不一样的。
  • 法律分析:如果存在有脚后跟粉碎性骨折,通常需要局部手术内固定的方法进行治疗处理,在临床固定处理之后,需要介入康复治疗的方法来进行恢复。因为要防止后期出现有踝关节活动受限,或者步态异常的运动功能障碍,在病情完全稳定之后再进行伤残的评定。具体可以评为几级伤残,要根据后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来进行分析,比如后遗症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程度来进行判断,会存在有一定的个体差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骨折到下列程度可以评残: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或者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的等。法律依据:骨折到下列程度可以评残: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或者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的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2
    凡符合5.1.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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