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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工作收入相加超过个税起征点需要交税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6-06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两份工资,合并收入超过了5000元,如果减去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以后,仍然有余额,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 一般是需要的 积极争取 建议谨慎处理 即可
  • 法律分析:不管是在哪一方的工资超过起征点需要缴税,都是按照两处工资所得的总和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即工资计税总额是按照两处工作地点的工资所得相加来计算。但两处拿工资只能在一方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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