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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离婚,二婚家庭,结婚时候男人没有坦诚自己有欠外债,婚后女方帮忙偿还,在婚姻持续中,家庭开销全部有女方承担,现在要离婚,要怎么补偿回来

婚姻债务 2023-06-19 16:5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离婚是家庭关系的解除,具体步骤如下: 协商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单位或社区(村)印章,如果有子女,还需要达成关于抚养、探望、教育等相关事项的协议。协议签订后,需要前往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来实现离婚。在此种情况下,需要征求律师的意见并准备相关的证据,如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共同财产的材料证明等等。法院将会组织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进行开庭审理。 裁判离婚:经过法院审理,确认夫妻双方的离婚事由成立,即可做出裁判离婚的判决。判决生效后,需要前往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
  • 你好,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无过错方及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后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只是非常普遍重要的一个争议点,还会涉及到抚养权、对外债务的处理、以及彩礼返还等争议。
  • 你好,女方可以主张男方返还女方替男方偿还的婚前债务。
  • 离婚时,可以就婚内偿还其个人债务部分要求补偿
  • 你好,你的问题比较复杂,稍后会有律师跟你联系
  • 离婚时,可以婚内偿还其个人债务部分要求补偿
  • 离婚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 离婚后夫妻债务的偿还方式:
    1、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分割完毕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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