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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了借条,但没收到钱。现在我要起诉我了

债务追讨 2023-06-06 06: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了钱不还,债权人起诉方法为:1、持转账记录、借条、起诉状到债务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借贷纠纷诉讼;2、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将传票、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4、被告作出答辩;5、双方当事人等待法院排期开庭,审理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打了借条不还钱起诉一般可以要回来,如果当事人因为借款纠纷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可以对没有收到钱的事实情况进行举证,或者在收到起诉书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答辩。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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